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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请登录)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
二、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外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若应答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应答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 应答人提供的货物(软、硬件)/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07月03日下午17时至2023年07月14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
标包号 |
标名称 |
包名称 |
数量 |
标1包1 |
信息化投入 |
生产专网及安全配套系统 |
1套 |
标1包2 |
OT数据集成系统 |
1套 |
|
标1包3 |
MES管理系统 |
1套 |
二、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分标编号 |
分包编号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标1 |
包1 |
至少提供1份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外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若应答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应答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 应答人提供的货物(软、硬件)/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07月03日下午17时至2023年07月14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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