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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两室一站"“两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575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7.67018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两室一站” “两中心”建设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 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 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 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0.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 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特殊资格: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建筑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扫 描件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安考证(C)的资格要求 (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 员不得为同一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及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的 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 或岗位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 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且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在其 他项目上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系统锁定,提供智慧住建-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相关截图;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575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7.67018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两室一站” “两中心”建设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 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 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 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0.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 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特殊资格: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建筑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扫 描件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安考证(C)的资格要求 (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 员不得为同一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及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的 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 或岗位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 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且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在其 他项目上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系统锁定,提供智慧住建-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相关截图;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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