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天津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一、拍卖标的:合并拍卖刘明月名下坐落###市红###路34号、36号两套房产。1###市红###路34号;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市红###路36号;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路34号不动产权证号:津(2021)红桥区不动产权第********号;评估价为人民币********###路36号不动产权证号:津(2021)红桥区不动产权第********号;评估价为人民币********元。3、有租赁,两套房屋已经打通使用,内部无法区分。租期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本院对该租赁的真实性不予确认)4、集中供热,无燃气。(因费用会随时间累计增加,具体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本次起拍价:********.92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应当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供法院审核,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根据###市高级人民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津高法(2022)127号载明竞买人必须###市购房资格,并明确提示相应法律后果: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