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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国产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产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国产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物料情况、操作条件、环境条件、公用工程状况完成电伴热系统的设计(电伴热系统方案编制)、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售后服务,投标报价包括上述工作内容及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交货期:伴热带及安装相关辅材下单后15日内完成交货,配电箱及安装相关辅材下单后30日内完成交货。
2.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2.6安装期限:根据现场施工需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有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或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乙烯项目的电伴热应用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卖方即投标方,应为投标伴热带本品牌生产商;
3.2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爆炸危险区域安装的所有设备材料应有国家权威防爆检测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防爆检测报告或防爆电气产品CCC强制认证证书。电伴热带、防爆配电箱及用于防爆区域的非金属材质接线盒应具备国家权威防爆检测机构(NEPSI、CQST、PCEC、JEXM、沈阳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其中之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防爆电气产品CCC强制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线型伴热带、防爆配电箱及防爆接线盒的防爆电气产品CCC认证证书。卖方所供电伴热系统涉及到的全部设备及物料,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内,均需取得CCC认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开标时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8年-至今)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内电伴热单笔合同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数量不少于2份。并提供1份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运行三年及以上单笔合同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0月31日(含)之前),以上提到的不少于3份合同的业绩均应附签署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并须同时提供相关产品使用效果良好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号、有效联系人及电话。业绩合同料单需包含本次投标产品一项或多项内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24年1月14日至2024年1月18日17:00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国产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产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国产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物料情况、操作条件、环境条件、公用工程状况完成电伴热系统的设计(电伴热系统方案编制)、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售后服务,投标报价包括上述工作内容及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交货期:伴热带及安装相关辅材下单后15日内完成交货,配电箱及安装相关辅材下单后30日内完成交货。
2.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2.6安装期限:根据现场施工需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有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或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乙烯项目的电伴热应用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卖方即投标方,应为投标伴热带本品牌生产商;
3.2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爆炸危险区域安装的所有设备材料应有国家权威防爆检测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防爆检测报告或防爆电气产品CCC强制认证证书。电伴热带、防爆配电箱及用于防爆区域的非金属材质接线盒应具备国家权威防爆检测机构(NEPSI、CQST、PCEC、JEXM、沈阳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其中之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防爆电气产品CCC强制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线型伴热带、防爆配电箱及防爆接线盒的防爆电气产品CCC认证证书。卖方所供电伴热系统涉及到的全部设备及物料,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内,均需取得CCC认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开标时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8年-至今)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内电伴热单笔合同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数量不少于2份。并提供1份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运行三年及以上单笔合同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0月31日(含)之前),以上提到的不少于3份合同的业绩均应附签署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并须同时提供相关产品使用效果良好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号、有效联系人及电话。业绩合同料单需包含本次投标产品一项或多项内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24年1月14日至2024年1月18日17:00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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