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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接收站工程干粉灭火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消防设备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见苏发改能源发784号文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粉灭火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消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协鑫汇东LNG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包括接收站工程(本项目)、卸船码头工程(非本项目)、装船码头工程(非本项目)及取/排水工程(本项目包括取/排水工程工艺部分,及ORV至排水井之间的站内排水渠,不包括水工结构部分)。规划建设2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本项目)、1座21.7万立方米的LNG卸船码头(非本项目)、1座4万立方米LNG装船码头(2个泊位)(非本项目)以及配套的工艺和公用工程设施,并预留发展用地。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见苏发改能源发784号文件),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2招标产品范围:2套罐顶干粉灭火系统、4套干粉炮系统;3套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消防设备(室外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箱)、消防炮、灭火器、移动泡沫推车、洗眼器、喷头等)1批。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询价书技术要求:72376-00-0010-03-0300-MR-0003_U00_干粉炮及干粉灭火系统灭火系统询价文件;72376-00-0010-03-0300-MR-0002_U00_高倍泡沫灭火系统询价文件;72376-00-0010-03-0300-MR-0005_U00_消防设备询价文件。
2.4交货地点: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工程现场。
2.5交货期:2024年7月10日前全部货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石油或化工或LNG或煤化工或同类项目上有3个及以上高倍数泡沫系统的有效供货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石油或化工或LNG或煤化工或同类项目上单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干粉系统有效供货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石油或化工或LNG或煤化工或同类项目上单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消防设备有效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3.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的。
3.4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伙伴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中建议为“不再签署新合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须为干粉灭火系统或高倍泡沫灭火系统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 8 时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 17 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接收站工程干粉灭火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消防设备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见苏发改能源发784号文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粉灭火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消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协鑫汇东LNG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包括接收站工程(本项目)、卸船码头工程(非本项目)、装船码头工程(非本项目)及取/排水工程(本项目包括取/排水工程工艺部分,及ORV至排水井之间的站内排水渠,不包括水工结构部分)。规划建设2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本项目)、1座21.7万立方米的LNG卸船码头(非本项目)、1座4万立方米LNG装船码头(2个泊位)(非本项目)以及配套的工艺和公用工程设施,并预留发展用地。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见苏发改能源发784号文件),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2招标产品范围:2套罐顶干粉灭火系统、4套干粉炮系统;3套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消防设备(室外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箱)、消防炮、灭火器、移动泡沫推车、洗眼器、喷头等)1批。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询价书技术要求:72376-00-0010-03-0300-MR-0003_U00_干粉炮及干粉灭火系统灭火系统询价文件;72376-00-0010-03-0300-MR-0002_U00_高倍泡沫灭火系统询价文件;72376-00-0010-03-0300-MR-0005_U00_消防设备询价文件。
2.4交货地点: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工程现场。
2.5交货期:2024年7月10日前全部货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石油或化工或LNG或煤化工或同类项目上有3个及以上高倍数泡沫系统的有效供货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石油或化工或LNG或煤化工或同类项目上单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干粉系统有效供货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石油或化工或LNG或煤化工或同类项目上单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消防设备有效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3.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的。
3.4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伙伴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中建议为“不再签署新合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须为干粉灭火系统或高倍泡沫灭火系统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 8 时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 17 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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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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