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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界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子项目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界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批〔2021〕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界首市
2.2 建设规模:界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子项目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总投资3483.9786万元。此项目主要有两大部分组成:1.设备安装工程包含预处理单元、厌氧单元、沼气净化单元、沼气提纯压缩单元、固液分离单元、沼气利用单元、电气自控单元、管道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设备配套及其他附属施工: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工程、设备用房-土建、装饰、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匀浆池、固体进料箱基础、汽车平衡、1#厌氧罐、2#厌氧罐、脱硫提纯设备基础、沼液暂存池、固液分离基础、消防水池、覆膜有机区、站外覆膜沼液池、门卫室、设备用房安装工程、室外照明等。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3483.9786万元
2.7 其他: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þ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无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1日9时00分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界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子项目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界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批〔2021〕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界首市
2.2 建设规模:界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子项目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总投资3483.9786万元。此项目主要有两大部分组成:1.设备安装工程包含预处理单元、厌氧单元、沼气净化单元、沼气提纯压缩单元、固液分离单元、沼气利用单元、电气自控单元、管道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设备配套及其他附属施工: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工程、设备用房-土建、装饰、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匀浆池、固体进料箱基础、汽车平衡、1#厌氧罐、2#厌氧罐、脱硫提纯设备基础、沼液暂存池、固液分离基础、消防水池、覆膜有机区、站外覆膜沼液池、门卫室、设备用房安装工程、室外照明等。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3483.9786万元
2.7 其他: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þ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无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1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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