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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100%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招标范围及数量规模:室外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500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 预算金额:3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3 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若12个月内采购量执行完毕,协议提前终止;执行期:若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执行期延长至24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可采取VMI(库存前移) 供货模式。
1.1.4 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
1.1.5 质保期:自产品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或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大于3年)。
1.1.6 协议管控金额:协议管控金额为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1.1.7 到货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且依据验收标准,由分公司网络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签收单》。对于不合格材料,应直接退回供应商,一律不得接收、使用。《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签收单》作为验收的必备材料。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8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登记注册文件扫描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并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2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之间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同类产品业绩(开关电源或者UPS产品)。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所有业绩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且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相应发票截图。(a、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时间为准;b、如提供单项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或审定单等证明材料;c、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以便进行核查,否则视为无效;d、业绩合同签约方必须为投标人。)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 投标人现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禁入条件的;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内的。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核心器件需全部为自产设备(包括整流模块、逆变器、监控模块)。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获得设备原厂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设备原厂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则设备原厂与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招标范围及数量规模:室外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500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 预算金额:3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3 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若12个月内采购量执行完毕,协议提前终止;执行期:若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执行期延长至24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可采取VMI(库存前移) 供货模式。
1.1.4 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天内。
1.1.5 质保期:自产品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或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大于3年)。
1.1.6 协议管控金额:协议管控金额为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1.1.7 到货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且依据验收标准,由分公司网络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签收单》。对于不合格材料,应直接退回供应商,一律不得接收、使用。《直发现场工程物资签收单》作为验收的必备材料。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8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登记注册文件扫描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并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2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之间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同类产品业绩(开关电源或者UPS产品)。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所有业绩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且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相应发票截图。(a、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时间为准;b、如提供单项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或审定单等证明材料;c、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以便进行核查,否则视为无效;d、业绩合同签约方必须为投标人。)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 投标人现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禁入条件的;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内的。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核心器件需全部为自产设备(包括整流模块、逆变器、监控模块)。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获得设备原厂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设备原厂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则设备原厂与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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