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云南/玉溪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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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招标概况
详细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玉溪市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溪镇水环境治理工程3e781af5-53c9-45d1-80e0-0b3acb788e3a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3e781af5-53c9-45d1-80e0-0b3acb788e3a | ||
建设规模: | 5425.113e781af5-53c9-45d1-80e0-0b3acb788e3a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请登录)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3-08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
备注: | (请登录)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400071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玉溪市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溪镇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3-1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2 09:00 |
开标地点: | (请登录) |
开标方式: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425.1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项目总投资:5425.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28.32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如下:(1)农村水污染控制工程:新建Ф110U-PVC管70340m;清扫井7034座;DN600钢带增强波纹管3062.32m;DN300HDPE钢带波纹管23052.12m;DN200HDPE管24446m;PEФ700检查井1723座;预制钢筋砼Ф1000检查井63座;10m³/d厌氧池+生产型植物塘污水处理系统2座;30m³末级人工湿地2座。(2)尾水资源区域化利用:新建泵房(含动力电配套及提升泵)2座;100m³调节池1座;DN200镀锌钢管7000m。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资质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丙级(含丙级)以上资。(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5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 | 3.4投标人企业项目类似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质承包范围内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2)投标人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质承包范围内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其他: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玉溪市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溪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由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玉江发改复〔2022〕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溪镇水环境治理工程2.2标段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溪镇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3建设地点: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2.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425.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28.32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如下:(1)农村水污染控制工程:新建Ф110U-PVC管70340m;清扫井7034座;DN600钢带增强波纹管3062.32m;DN300HDPE钢带波纹管23052.12m;DN200HDPE管24446m;PEФ700检查井1723座;预制钢筋砼Ф1000检查井63座;10m³/d厌氧池+生产型植物塘污水处理系统2座;30m³末级人工湿地2座。(2)尾水资源区域化利用:新建泵房(含动力电配套及提升泵)2座;100m³调节池1座;DN200镀锌钢管7000m。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为止,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3)本项目的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5)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内容。2.6本次招标的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设1个标段。2.7计划工期: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从开工令下发之日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止(因每个工程分时间先后实施,具体施工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合理约定)。2.8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提供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纸满足施工需要,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丙级(含丙级)以上资。(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财务状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至今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3.4投标人企业项目类似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质承包范围内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2)投标人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质承包范围内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5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3.6信誉要求:(1)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4-02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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