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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2024-2025年度市政照明及其附属设施日常养护维修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2024-2025年度市政照明及其附属设施日常养护维修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WZ0038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WZ00385-1,2024BFFWZ00385-2 2.5 招标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合肥市市管照明设施养护、应急等工作,服务范围包括各高架桥梁及一环路、二环路照明设施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4月1日 2.8 服务期限:约365日历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合同履约完成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双方可续签订下一次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续签中标费率不变。 2.9 招标范围:一标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环路(包括道路、立交及下穿区域),金寨路及高架桥、金寨路南延段高架桥,长江西路及高架桥,合作化路及高架桥,阜阳北路及高架桥,阜阳北路北延高架桥,西二环路及上跨桥、高架桥,集贤路立交桥,北二环高架桥,包公大道高架桥,五里墩立交桥。二标段范围但不限于:方兴大道高架桥,包河大道及高架桥,马鞍山路及高架桥,铜陵路及高架桥,徽州大道及高架桥,南二环及高架桥,裕溪路及高架桥,东二环,上海路及上跨桥,郎溪路高架桥,裕溪路东延高架桥,宿松路高架桥。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第1标段:400万元;第2标段:400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照明设施养护项目业绩。 注:“市政照明设施”包含“路灯照明设施以及亮化设施,即道路、公园、广场、政府办公楼、高铁站、机场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照明设施”。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9日00:00至2024年03月20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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