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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电力能源设备(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YJGFGC-W102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技术要求 |
预算 (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电力能源设备(三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467.00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于北京验收后交货。(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产品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标准执行。) |
北京市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原材料、外购零部件、生产加工、安装调试、运输安装、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伴随服务和税金等一切费用的价格。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9日,每日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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