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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江苏盐业井神楚州张兴储气库一期工程所需完井工具(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XCK-GKZB-202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国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江苏国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江苏盐业井神楚州张兴储气库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主要服务江苏省储气调峰需求,同时为长三角、环渤海地区提供储气调峰。江苏盐业井神楚州张兴储气库计划分期分阶段建设。
招标范围或数量如下:
序号 |
标包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需求时间 |
备注1 |
备注2 |
1 |
完井工具 |
7寸,35MPa |
套 |
12 |
2024.12.1 |
一期二阶段 |
完井工具包括井下安全阀组件、封隔器组件、坐落接头、引鞋+剪切球座及专用工具、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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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培训:(1)招标人代表(暂定5人)将参加FAT(出厂)验收工作,供应商应为招标人代表提供工作支持和便利(包括签证办理、机票预订、当地交通食宿等)。签证办理、机票预订和当地食宿的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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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它:(1)按照规定的时间由供应商运至业主指定的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石塘镇江苏国能张兴储气库指定地点,并由供应商负责卸货至业主指定地点,按照行业内通用码放方式进行码放,如涉及专业堆放工具需由供应商提供,确保码放安全。说明:货物从工厂装车、运输、再到卸货、最后码放全部由供应商完成,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自行配备码放需要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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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标人不得因最终实际采购数量和招标暂定采购数量存在差异而要求调整中标单价。
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石塘镇江苏国能公司张兴储气库指定地点;
交货期:项目需求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交货,但最晚交货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3月31日,请投标人响应最短交货时间:2024年**月**日,如响应最短交货时间晚于最晚交货时间,投标将被否决。(如因项目原因需推迟交货期,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商)
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2847.6万元人民币;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质量标准中规格书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和大陆保税区,须用人民币报价结算)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包括境内制造商、境外制造商在中国销售机构或授权代理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机构)。
2)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A、制造商的要求:
①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不能再授权代理商投标。
③制造商须具有API 14A、API 11D1认证,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B、代理商要求:
①代理商须是上述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
②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复印件;
③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API 14A、API 11D1证书的复印件。
3)无论是制造商还是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制造商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④投标文件中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⑤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业绩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在国内地下油气藏储气库或地下盐穴储气库或气田钻井完井项目应用的7寸、35MPa(或5000PSI)及以上井下安全阀和7寸、35MPa(或5000PSI)及以上封隔器的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该产品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扫描件(只要扫描有用的相关页),投标人或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业绩均可以作为有效业绩;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由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或根据投标人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上一年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户或一般户)在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经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异常,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现场查询,以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3.3.4 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3.5 其他要求:
如有诉讼,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无诉讼的,须提供无诉讼承诺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10日 12:00:00至 2024年4月15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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