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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
质保期:保修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二年,质保期间,出现异常情况或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免费负责维修。
注:逾期交货,采购人有权验收并取消中标人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相关合格标准。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的通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75号)文件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鼓励环保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核心产品制造商对采购需求中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进行登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5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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