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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金色家园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7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1)工程规模:受监工程造价约2700万元。
(2)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金色家园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即运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全面组织协调等手段和措施来控制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文明施工、施工安全管理,以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预期的工期竣工、工程质量符合法律和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
(3)监理服务要求:
1)严格监督工程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符合法律和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
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及监督,确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3)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方案,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环保、节能管理及监督。
4)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经济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力争各合同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整个监理路段投资不超过概算相应部分。
5)督促承包人完成业主分阶段的指导计划,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力争提前完工。
6)监督落实各方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自觉遵守监理服务合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公正协调现场各类关系,维护合同各方权益。
7)按照有关合同条件及业主规定,按期填报各种报表,做好各项监理记录,搞好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提高信息管理水平,确保交工验收的及时准确。
8)充分发挥社会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尽量组织和协调好参加本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处于受控,并保持有条不紊。
(4)监理服务地点:苏州高新区
合同履行期限:
150日历天(具体监理期限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从开始实施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竣工资料移交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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