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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PEC-GC-02320-01112-2024-011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23 15:43:00
项目名称:电源公司清远二期项目全厂管道安装工程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4-04-30 17:00:00
阅读:14次
截标/开标时间:2024-05-13 11:00: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
一、采购条件
本电源公司清远二期项目全厂管道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2320-01112-2024-011),已由项目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预付款及过程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电源公司清远二期项目全厂管道安装工程,具体工作内容明细详见设计图纸、以及现场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及报价表,工程范围和界线划分除本合同约定外,依照《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为原则。乙方施工范围所包含的工作应与主合同中的相应内容一致,且应完全满足主合同相应的工作内容要求。
分界线未列举全面的或者分界线不明确的,实施过程中以甲方的划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全厂管道安装工程,以及工程量清单及对应图纸和国家标准规范应包含的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热力系统及燃料供应系统:旁路系统、热力系统汽水管道(包含主蒸汽管道、热再热蒸汽管道、冷再热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锅炉疏水、放气、放水管道,中、低压汽水管道,主厂房内油管道及其他管道等)及上述管道系统的疏水、放气管道等安装工作,临冲管(不含保温)安装及拆除工作。
(2)除灰系统:厂内除渣系统管道、除灰输送系统管道等。
(3)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加药系统管道、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管道、给水加药处理系统管道、汽水取样系统管道等。
(4)供水系统:循环水泵房管道等安装。
(5)附属生产工程:空压机站管道、机组排水槽等系统管道安装。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本工程基于乙方已充分了解和接受甲方与业主订立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包含招投标答疑澄清、会议纪要等被主合同视为合同文件的资料)加于甲方的所有工作内容,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管材的领用、清理(管道内部清洁度检查)、外观检查、调直、切口、坡口;安装用吊耳的制安,管道的对口,管道安装前后的表面清理打磨工作,管道临时封堵(含封堵材料采购)。
(2)工程范围内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管道支吊架、附件及附属装置等的安装及焊接,也包括支吊架的可能需要的现场制作(包括支吊架根部制作)、排气管道的加工制作等;六大管道疏水甲方只提供材料,其下料、坡口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3)合同范围内所有安装焊接工作(包含汽机本体所有焊接工作);穿墙、封堵工作(除建筑施工部分);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及其附件、附属装置的清点核对、领退、设备材料转运接收使用保管全过程工作;管道配制、吊装、对口、焊接等安装工作(包含配合防暑降温等防护安全措施,管道配制工作要在管道加工厂内完成且要尽可能减少管道工程的现场工作量,材质检验及标识、管道清洁、切割、开孔、加工坡口、坡口打磨、工厂焊口检验、二次配置、管口临时封堵等作业原则上要在管道加工厂内完成);支吊架配置、安装、检查、调整;蠕胀测点测量工作;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临时照明工作(材料由乙方提供);汽机房内抽气逆止门用气储蓄罐安装;阀门安装(包括电动头及传动装置等)后维护及挂牌工作;临时封堵及拆除;安装用吊耳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管道安装施工成品保护;埋地管管沟配合及抽水;本标段所有管道涉及到的防静电施工;配合非碳钢材料的材质检验、试验工作;配合现场的热处理及金属检验工作;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维护;系统调试完成后的消缺工作。
(4)本工程范围内所有阀门压力试验及研磨工作(试压设备及操作人员乙供)及厂家和技术条件允许情况下的阀门维修(不包括锅炉堵阀、安全阀),管道系统试压用氮气等乙供。
(5)管道阀门标识牌工作内容:管道阀门要在安装之后装上标识牌便于识别。在永久标志之前,应使用临时标识牌。永久标识牌:乙方应负责标识牌制作、采购的安装、标识牌的对照检查;临时标识:在永久标识牌之前,乙方要负责提供临时标识牌以及所有挂牌装置。临时标识牌应能防止自己被擦除和防止撕裂,施工范围内设备及管道上的施工痕迹的消除属于乙方范围,对安装期间的设备保洁管理由乙方负责,其他单位造成污染乙方负管理责任。
(6)配合单体调试、分部试转运、分系统调试、特殊调试、性能测试试验以及整组启动等所有工作,配合管道水冲洗和水压试验、蒸汽吹扫等临时管路试验(包含系统管道短接工作),冲管工作中靶板的更换,检查隔离等工作;。
(7)相应施工管道系统的清洗及水压、汽压等严密性试验(以满足于设计施工方案规范及要求),包含清洗及严密性试验的临时系统(包含临时措施或临时支撑等所有管道设备安装及拆除恢复工程量,其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的安装拆除回收及恢复,清洗及严密性试验的临时系统设备材料由甲方提供,酸洗工作由甲方负责。
(8)合同范围内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供货商需在业主短名单内),需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所采购材料需按采购批次送至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并取得合格报告并报备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材料运输工作(含代保管装运、二次及以上运输及装卸、组合件转场存放),含设备、材料到货直接运至现场的卸车、搬运以及从仓库转运至现场的装车、运车、卸车所需的人力、机工具、机械见供应范围描述等。
(9)范围内的脚手架搭拆工作(包含汽机本体工程、本标段内配合调试及检查所需脚手架),包含材料的领用、过程管理、搭拆、按要求归还等工作,脚手架材料由乙方负责,乙方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颁发的具备脚手架搭拆作业资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0)区域场地局部照明由各区域施工方自行负责,区域围栏、安全缓冲、防护钢跳板、安全网、CI形象(含警示、标示)图牌安装、维护与拆除等,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应与施工同步。本工程作业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需配备专职文明施工人员,至少2人),具体区域和责任时间由工区依据工作情况书面确定。文明施工区域划分后,直至168结束后才能免除乙方责任,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污染为由不履行责任。
(11)特殊气候施工需要的防台、防洪、保暖等措施,所需的材料(防风棚架、防火保温帆布、加温器具、温度监测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12)现场各种试验、检验、设计变更、设备消缺、配合热处理、金属检验(含现场施工焊缝及厂家焊缝打磨,架子搭拆、并提供照明)等,配合单体调试、分部试转运、分系统调试、特殊调试、性能测试试验以及整组启动等所有工作,配合本工程分包区域内其它专业施工工作,为其它专业施工提供便利与支持,现场吊装机械的配合工作(包括铺设走板、试吊、改工况、场地满足吊装要求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13)完成所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报验文件等资料、日常往来工程文件(如工程联系单)、施工资料的编制、出版,竣工资料的编制、出版、整理、装订、配合组卷工作等、隐蔽工程的签证、施工工程量统计等所有技术有关的文件资料编写及跟踪完善。应派管理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会议、以及会议内容的跟踪落实;施工计划的编制及盘点跟踪;调试消缺尾项的盘点跟踪及现场处理。
(14)设备材料领出后由乙方负保管责任,如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材料的丢失或损坏,按原价加20%管理费赔偿,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甲方相应罚款;负责业主方、甲方材料剩余物资保管和回收及对包装物的回收,并归还业主、甲方统一处理,放置甲方指定地点;对于本工程施工区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乙方负责及时清理至指定的垃圾存放点,且满足工程所在地环保规定,服从政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5)甲方及甲供(业主)提供的工程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领用,办理出库手续,包装物回收分类,负责二次材料的装卸运,物资在施工现场的卸车。
(16)乙方施工、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配置满足甲方要求,配备的特种设备施工人员比持有合格有效的证件。负责自身人员的食宿、交通及办理有关证件,劳保(其中个人劳保用品按甲方采购价格,由甲方统一按该标准购买调拨给乙方使用,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7)移交商业运行前的设备保管:试运行期间的维护与检修工作、验收、检验记录及成品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安装的全部施工工作。(含试运、整套启动和质保期间有效期内的相关消缺及设计变更处理工作、各配电室送电及带电调试阶段必须要专人值班并做好登记记录等)。
(18)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设备消缺等工作(包括机组移交后的消缺、尾工及施工痕迹消除工作),二三次转运,包括脚手架搭拆及设备材料的装卸车、转运,上述所有工作的接口由后施工者最终完成。
(19)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资料、竣工资料完善,并配备技术员至竣工资料移交前。
(20)其余未尽述事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含甲方指令)说明为准。
(21)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设备材料的搬运、开箱、清点、整理、设备组合、检验、起吊、拖运、找正、安装及配合试运等工作。
(22)业主或甲方要求的其他零星配合工作,设备相关安装试验的配合及清理工作。
(23)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值班配合并满足调试运行,并且处理调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调试试运行期间人员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4)乙方负责完成设计变更项目和甲方另委项目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5)乙方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中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甲方的全部工作,并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26)乙方应履行总承包合同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除另有规定外,乙方都应承担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消防、商务、资金、财政、法律等方面的风险。乙方同意并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承担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业主加于甲方的所有责任、风险及费用。
(27)乙方应对因其或其雇员的疏忽所造成的甲方的财产损失或损害负责。
(28)根据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要求所进行的材料计划编制报审;场内水平运输、保管、区域围护等。
(29)乙方负责乙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材料厂家来源地考察费用、材料转运费(含多次转运所发生费用)、乙供材料报审、乙供材料检测及相关试验以及工程原材料的复试送检。
(30)乙方标段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工作(含二次及以上运输及装卸、组合件转场存放,代保管领用、退库等运输及装卸)。
(31)各施工班组相关工序和工作面的配合施工,不得影响其他班组的施工。
(32)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前施工成品保护;安全防护设施搭拆;夜间施工照明;成品保护、材料定制化堆放;施工区域每天的文明清理等(含试运、整套启动和质保期间有效期内的相关消缺及设计变更处理工作、各配电室送电及带电调试阶段必须要专人值班并做好登记记录等);根据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措施内容;因场地或施工作业面的原因造成材料的倒运和发生的相关措施;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院设计的相关施工图纸以及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甲方指令等(含口头)。
(33)配合业主、监理、甲方进行各系统验收及过程消缺等有关工作;配合业主要求的水土保持工作。
(34)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记录、验评资料、交底)及验收签字,并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制及打印,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达标创优的有关最新规定要求编制资料,满足质监站要求。
(35)工作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地震、暴雨等防护措施。
(36)工作范围内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配备能胜任甲方管理的管理人员,并有相应能力;现场施工人员应满足进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配备专职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得兼职、持证上岗)、测量员、资料员)。
(37)详细的工作内容以设计院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及国家和行业的规范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工作内容和接口为准;一般以后施工者负责工作面的接口收尾或以甲方的总协调为原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由乙方承包施工。
(38)乙方的材料、机工具进场均须报甲方备案,退场必须凭备案向甲方报批检查放行,无备案的材料、机工具等物资均为甲方所有。
(39)施工水电:甲方提供至二级水电接口,乙方负责从二级接口接驳水电,包括但不限于接驳施工、材料费、检测费、维护费用。施工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40)其他: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食宿(含生活用品)、生活水电、交通及办理有关证件费用。除已明确甲供的,其余均为乙方供应。
2.3 计划工期:709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
甲供设备材料范围为:
设备及附件、固定设备所需膨胀螺栓、铆钉、型钢、垫铁,管材、管件、支吊架、阀门、紧固件、垫片及非标部分原材料为甲供。除甲方提供的上述主材外,其它所有主材均由乙方供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周转材供货范围:
优先使用甲方供应的脚手架材料,乙方付费使用;甲方脚手架材料不足时,由乙方自行解决(采购、外租、内部调拨等)。
安全措施材料:
(1)乙方付费甲方供应部分:安全帽,劳保鞋,工作服,安全带,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眼镜,耳塞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2)乙方供应部分:安全围栏,安全绳,防坠器(或速差葫芦),孔洞盖板,安全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钢爬梯/软爬梯,安全平台,警告板,警示带,警示灯,警示油漆防火消防设施,临时安全通道等安全设施。
耗材:甲供耗材无。
机械供应范围: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除上述明确机械外,其余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同时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要求。
施工水电:
甲方提供至二级水电接口,之后驳接工作及施工所需的电缆、计量表及控制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施工用水由甲方从业主提供的接口引主水管至施工现场周边,主水管之后至现场用水支管由乙方负责建设及维护并承担费用,施工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其他供应范围:
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食宿(含生活用品)、生活水电、交通及办理有关证件费用。
以上除已明确甲供的,其余均为乙方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相关资质、②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相关资质、③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有类似工程业绩;或有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项目。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机机组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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