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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至2025年6月30止。
2.在框架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涉及的标的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相应标的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标的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项目号 |
分项项目名称 |
分项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4-2025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项目服务框架招标 |
858.14 |
1 |
2024-2025年清远供电局、韶关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项目 |
224.60 |
1 |
2024-2025年清远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143.10 |
单价限价详见《服务单价限价表》 |
50000 |
2 |
2024-2025年韶关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8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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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4-2025年汕头供电局、揭阳供电局、汕尾供电局、梅州供电局、潮州供电局、河源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项目 |
237.55 |
1 |
2024-2025年汕头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45.00 |
|||||
2 |
2024-2025年揭阳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31.17 |
||||||||
3 |
2024-2025年汕尾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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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4-2025年梅州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6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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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4-2025年潮州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27.05 |
||||||||
6 |
2024-2025年河源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3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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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2025年肇庆供电局、珠海供电局、佛山供电局、江门供电局、东莞供电局、中山供电局、惠州供电局 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项目 |
200.75 |
1 |
2024-2025年肇庆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36.73 |
|||||
2 |
2024-2025年珠海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31.80 |
||||||||
3 |
2024-2025年佛山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39.50 |
||||||||
4 |
2024-2025年江门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47.70 |
||||||||
5 |
2024-2025年东莞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10.15 |
||||||||
6 |
2024-2025年中山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6.36 |
||||||||
7 |
2024-2025年惠州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28.51 |
||||||||
4 |
2024-2025年湛江供电局、茂名供电局、阳江供电局、云浮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项目 |
195.24 |
1 |
2024-2025年湛江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84.49 |
|||||
2 |
2024-2025年茂名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4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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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2025年阳江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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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4-2025年云浮供电局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费 |
34.10 |
注:
1.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2024年度年中增补项目、2025年度上半年立项需实施项目按照上述标包划分标准划分到各标包中,由相应标包中标单位继续实施,最终建设规模以当年实际下达项目为准。
3.中标单位最终与分项项目对应的地市局订合同。
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二)标包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的,4个标包,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包。
(三)项目概述:
2024-2025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项目,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及其服务期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投资计划下达及项目需求单位实际委托开展的项目及其要求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新增则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需求单位调整后、新增的为准。
(四)招标范围:
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包括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同时将上述成品用于新建或改造的营业场所、营销特定场所、营销宣传场所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服务。
(六)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100%)以下(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
带VI标识的营销物品及营业厅信息公开等制作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表(单价)详见附表。
备注:报价包含物料运输、安装调试、税及相关风险等所有费用。
(七)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价=Σ(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中标费率*最终验收的实际服务项目的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
(4)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7)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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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具有宣传策划或活动策划或宣传品印制或广告设计、制作等同类项目实施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提供业绩相关的发票证明)。 |
所有标的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3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30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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