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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公司光伏电站机电暂态及电磁暂态仿真建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中标单位需与招标人所辖项目公司图木舒克粤电瀚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粤电力第三师45团35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中),本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交流设计规模为350MW,直流侧容量为456.61408MWp,其配套储能87.5MW/350MWh。光伏区拟规划用地约702.0503公顷,约10530.7545亩。本项目350MW采用220kV电压等级并网,规划在220kV瀚海光伏汇集站扩建1台240MVA主变压器;220kV侧本期不新增出线,35kV侧本期建设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新增18回出线,其中光伏集电线路14回,储能线路4回。新建2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每组容量为±48Mvar;逆变器选用300kW华为逆变器,共计1167台。项目于2024年1月27日开工,计划2024年6月30日首次并网,2024年9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并全容量归调度调管)。
(二)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见表一
表一:新能源场站机电暂态及电磁暂态建模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逆变器建模与模型验证(含半实物仿真测试、机电暂态模型验证、电磁暂态模型验证) |
项 |
1 |
需协调设备厂家提供新能源机组控制器及其ADPSS封装模型、机电控制策略,并配合开展建模和模型验证工作。(本项工作针对一种设备型号) |
2 |
储能变流器建模与模型验证(含半实物仿真测试、机电暂态模型验证、电磁暂态模型验证) |
项 |
1 |
需协调设备厂家提供新能源机组控制器及其ADPSS封装模型、机电控制策略,并配合开展建模和模型验证工作。(本项工作针对一种设备型号) |
3 |
SVG建模与模型验证(含半实物仿真测试、机电暂态模型验证、电磁暂态模型验证) |
项 |
1 |
需协调设备广家提供新能源机组控制器及其ADPSS封装模型、机电控制策略,并配合开展建模和模型验证工作。(本项工作针对一种设备型号) |
4 |
整站等值建模与模型验证(含机电暂态模型验证、电磁暂态模型验证) |
项 |
1 |
场站等值建模前提需完成场站内所有型号的机组、SVG等单机的机电和电磁建模及模型验证工作、机电控制策略,按照调度名称进行评估。 |
5 |
场站宽频振荡风险评估 |
项 |
1 |
整站建模完成后,根据调度具体要求开展场站宽频振荡风险评估。 |
1、完成新能源场站PSASP机电暂态仿真建模,并按新能源场站提供基于PSASP仿真程序的新能源机电暂态模型建模报告和建模数据。
2、完成新能源场站ADPSS电磁暂态仿真建模,并按不同机组型号提供基于ADPSS仿真程序的新能源电磁暂态模型建模报告和建模数据。
3、模型和数据校核应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准确性评价和验证,评价和验证所采用的数据可为型式试验数据、硬件在环试验数据或现场试验数据等。
4、逆变器、储能、SVG等设备厂家需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1)提供控制器。
(2)提供控制器相应参数及控制策略说明。
(3)需人员到场配合半实物仿真接线及模型调试工作。
(4)需提供ADPSS模型,并提供相应接口说明。
建模单位(投标方)负责与逆变器、储能、SVG等设备厂家协调对接以上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建模单位(投标方)负责。
5、按照《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GB/T 40594-2021)要求,在首次并网前根据业主要求提交建模工作申请并上传相关文件。新能源场站仿真建模工作需通过新疆电网调度机构审核验收,满足项目2024年9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并全容量归调度调管)的要求。
(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服务期要求:
按照《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新疆电网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机电及电磁暂态建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容量转商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粤电力第三师45团35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及配套储能(87.5MW/350MWh)的仿真建模工作,完成新疆电网调度机构备案验收,满足项目2024年9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并全容量归调度调管)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该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CNAS或CMA资质。
3.3投标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方单位至少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的相关要求: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投标文件附件一”),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方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投标方没有处在责令停业整顿,资产未处在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
3.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投标方具有已完成的电网新能源涉网试验业绩或新能源建模业绩3个及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封面、签字页、委托内容关键页等)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00:00起(北京时间),至2024年4月29日23:59止(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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