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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
四川石化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8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及辅助装置、设施见下表。日常运行期间因生产及设备检修需要,需发生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的防腐、绝热、防火涂料修复、脚手架搭设及土建服务。
附表1:装置明细及标段划分
生产装置名称 |
主项号 |
主要内容说明 |
标段 |
所属部门 |
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 |
110 |
含航煤加氢单元(70万吨/年) |
标段1 |
炼油一部 |
2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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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 |
155 |
含轻烃回收、PSA单元(2.5X104NM3/h) |
||
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共3套)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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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火炬及回收设施 |
460 461 |
含炼油区系统管网(490)的储罐、机泵及物料管线 |
||
27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 |
130 |
三套加氢装置低分气和燃料气的脱硫集中在蜡油加氢裂化装置脱硫 |
标段1 |
炼油二部 |
35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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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装置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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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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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MTBE装置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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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年轻汽油醚化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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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万吨/年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 |
160 |
含预加氢、重整、歧化、异构化、吸附分离、对二甲苯分离、燃料氢部分 |
标段1 |
炼油三部 |
9万Nm3/h变压吸附氢气精制(PSA)装置 |
165 |
含燃料氢电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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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 |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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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烃原料罐区 |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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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吨/年乙烯装置(含35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 |
210 |
SW公司为该装置技术专利商 |
标段2 |
化工一部 |
15万吨/年丁二烯装置 |
220 |
青岛伊科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为该装置技术专利商 |
||
9万吨/年MTBE、4万吨/年丁烯-1装置 |
225 |
中国石化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为该装置技术专利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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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火炬及回收设施 |
551 552 |
|||
化工中间罐区 |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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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装置 |
240 |
UNIVATION公司为该装置技术专利商 |
标段2 |
化工二部 |
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 |
260 |
BASELL公司为装置技术专利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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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
230 |
Dow为该装置技术专利商。 |
||
36万吨/年乙二醇装置 |
270 |
SHELL公司为该装置技术专利商 |
标段2 |
化工三部 |
21/8万吨/年丁辛醇装置 |
280 |
DAVY(DOW)为该装置技术专利商 |
||
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 |
290 |
|||
环氧罐区及装车站 |
527 |
|||
原油罐区 |
415 |
标段1 |
储运部 |
|
中间原料罐区(一) |
419 |
渣油加氢脱硫、加氢裂化和催化裂化装置原料罐 |
||
中间原料罐区(二) |
420 |
柴油加氢和重整装置原料罐 |
||
中间原料罐区(三) |
421 |
气体分馏装置原料罐 |
||
化工原料罐区(一) |
423 |
液化石油气和丙烷罐 |
||
化工原料罐区(二) |
424 |
液化石油气罐 |
||
化工原料罐区(三) |
425 |
加氢石脑油、直流轻石脑油、直流重石脑油和重整抽余油罐 |
||
化工原料罐区(四) |
426 |
加氢裂化尾油罐 |
||
汽油煤油罐区 |
430 |
|||
汽油、甲醇和轻污油罐区 |
431 |
|||
C5罐区 |
433 |
|||
柴油罐区 |
434 |
|||
芳烃罐区 |
435 |
苯、P-X和O-X罐 |
||
燃料油罐区 |
436 |
燃料油、催化油浆、重污油罐 |
||
化工区产品罐区 |
522 |
包括乙二醇、二乙二醇、三乙二醇、辛醇、正丁醇、异丁醇、碳九产品罐等。 |
||
液体产品铁路装卸车设施 |
480 |
|||
酸碱站(含化学药剂设施) |
691 |
|||
泡沫泵站 |
656 |
|||
泡沫站 |
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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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包装厂房及仓库 |
531 |
包括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包装(含包装料斗)、码垛、储存、火车装车站台、汽车装车栈台等。 |
||
高密度聚乙烯包装厂房及仓库 |
532 |
包括高密度聚乙烯包装(含包装料斗)、码垛、储存、火车装车站台、汽车装车栈台等。 |
||
聚丙烯包装厂房及仓库 |
533 |
包括聚丙烯包装(含包装料斗)、码垛、储存、火车装车站台、汽车装车栈台等。 |
||
顺丁橡胶包装厂房及仓库 |
534 |
顺丁橡胶码垛、储存、火车装车站台、汽车装车栈台等。 |
||
硫磺装卸仓库 |
690 |
|||
炼油区系统管网 |
490 |
燃料油、燃料气、蒸汽、地上给排水外管、仪表电气电缆桥架等 |
标段2 |
公用工程部 |
化工区外管 |
571 |
化工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界区外的工艺物料及公用工程外管(含火炬总管和排凝设施)。 |
||
化工区地下管网 |
572 |
化工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界区外的地下给排水管网。 |
||
炼油区给排水地下管网 |
650 |
炼油区各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界区外固定和可移动消防设施、全厂地下给排水管网 |
||
厂际外管 |
821 |
包括炼油区和化工区界外至综合污水处理厂的地上和地下管道。 |
||
炼油区凝结水站 |
692 |
|||
第五循环水场 |
660 |
含新改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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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站 |
753 |
|||
消防泵站 |
715 |
|||
第一循环水场 |
711 |
含新改扩部分 |
||
第二循环水场 |
712 |
|||
第三循环水场 |
713 |
|||
自备电站 |
740 |
包括全厂总变电站、热电站、脱盐水站(含凝结水回收)燃气分配站、清净废水处理设施、第四循环水场、车间办公室、控制室、淋浴室、更衣室等 |
||
综合污水处理厂 |
820 |
包括炼油和化工区的污水生化处理、污水深度处理、雨水处理、雨水调节池、事故缓冲池、固废临时储存、污泥焚烧等。 |
||
厂外排水管线及氧化塘 |
840 |
综合污水处理厂至沱江指定排放点的排水管线及氧化塘 |
||
地下水监测及抽水设施 |
850 |
地下水抽水设施 |
||
脱盐水站 |
||||
液体产品汽车装卸车设施 |
481 |
标段1 |
炼油四部 |
|
100万立原油储备库 |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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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油装置 |
175 |
|||
行政部、消防支队、质量检验中心、设备检修部属地 |
标段2 |
|||
物资采购部属地 |
标段1 |
2.3本项目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顺延三年。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计划标段1、标段2暂定合同金额各为3000万元(含13%增值税),两个标段合计6000万元(含13%增值税),实际服务费据实按合同约定的计费依据结算。
2.5招标范围
主要为四川石化公司(以下称甲方)所属装置运行期间防腐、绝热、防火涂料修复、脚手架搭设及土建作业服务,同时承接甲方临时委托的其他范围相关服务,标段划分见上表附表1,服务范围同时包括服务期内标段范围内甲方新增的装置。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实际需要和乙方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态度、安全履约水平等方面调整乙方服务范围。如需调整,甲方将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范围调整其服务界面。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服务范围外的临时性工作,甲方可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格服务,产生的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
每个标段至少配备负责绝热施工技术员一名、负责防腐施工技术员一名、负责土建和脚手架施工技术员一名。技术员需常驻甲方彭州厂区,不得兼职,如技术员协调能力、技术能力不达甲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的人员。(在投标文件人员配置计划中附上技术人员工作履历)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火焊工、起重工、高处作业等)均需持有相关管理部门发放的相应特殊工种证书,施工机械能效等级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不承诺在厂区内为检修承包商提供办公和生活场所。
紧急抢修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炼油、化工区服务单位相互支援。
乙方负责服务范围内装置运行期间的设备、管道、建构筑物防腐、脚手架搭拆、绝热、防火涂料修复及土建等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除锈、防腐蚀作业;
(2)保护层制作安装、绝热层拆除与恢复安装、防潮层保护层拆除与恢复安装、金属保护层拆除与恢复安装;
(3)衬里拆除、修复、安装作业;
(4)脚手架搭拆作业,要求脚手架杆刷红白油漆;
(5)土石方作业、基础作业、砌筑作业、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作业、楼地面作业、屋面及防水作业等及其附属作业;
(6)钢结构防火涂料修复作业(主要负责单项修复施工费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施工费超过20万元的单项修复项目甲方可以委托中标方实施,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承包商实施)。防火涂料修复质量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因中标人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中标人无偿、限期完成整改。
(7)根据甲方需要实施吊篮作业、滑板作业,中标人需配置相应的人员的机具;
(8)其它甲方安排的临时作业。
2.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总和的方式报送,费率报价不得超过60,高于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2.7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 投标人在必须为中华人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1.1.2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1.3 投标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1.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5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或者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2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建造师资质(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同时提供建造师证扫描件)。
*(2)安全负责人要求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提供经投标人证明的个人工作履历);
*1.3 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书:
1)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该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承诺对人员结构及组织进行规划,所有参与本检修项目的人员均身体健康;
3)承诺:劳动保护按四川石化统一要求执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27日00:00:00至2024年05月0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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