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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2台35万千瓦燃煤抽凝机组
2.3 标段划分: 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2.5 服 务 期: 计划工期28个月,具体工期以实际批复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除配套热网工程外)从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I)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II)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能够反映监理范围或实质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扫描件。
(3)总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副总监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至少担任过两个类似工程的总监或副总监。总监必须是投标方在编注册人员,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日社保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副总监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应担任过电力施工、生产企业分公司或项目安监部门负责人3年及以上管理岗位经历,或同类型机组3年以上安全总监(副总监)或监理组长岗位经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5时30分;
本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2台35万千瓦燃煤抽凝机组
2.3 标段划分: 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2.5 服 务 期: 计划工期28个月,具体工期以实际批复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除配套热网工程外)从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I)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II)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能够反映监理范围或实质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扫描件。
(3)总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副总监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至少担任过两个类似工程的总监或副总监。总监必须是投标方在编注册人员,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日社保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副总监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应担任过电力施工、生产企业分公司或项目安监部门负责人3年及以上管理岗位经历,或同类型机组3年以上安全总监(副总监)或监理组长岗位经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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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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