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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本项目采用折扣系数报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采购需求:柳影街道辖区内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拆除违建、垃圾清运、清理弃管小区堆放物,城市伤痕修复、破损道路修缮、人行步道方砖,安装及拆除围挡、架空线,河道清理、清雪等所需的人工服务及机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柳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125号文件);
3.2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包括分公司),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根据《长财采购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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