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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314
2、项目名称:河南大学高端科研装备购置与更新(电镜平台第三批)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200,000.00元
最高限价:82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河南大学高端科研装备购置与更新(电镜平台第三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 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
高压冷冻仪:1台;
冷冻替代仪:1台;
低温超薄切片机:1台;
常温超薄切片机:1台;
临界点干燥仪:1台;
修块机:1台。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5.3 交货期:
高压冷冻仪收到采购方通知后,18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其他产品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 质保期: 3年。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40381-1 | 河南大学高端科研装备购置与更新(电镜平台第三批)采购项目 | 8200000 | 8200000 |
5.2 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
高压冷冻仪:1台;
冷冻替代仪:1台;
低温超薄切片机:1台;
常温超薄切片机:1台;
临界点干燥仪:1台;
修块机:1台。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5.3 交货期:
高压冷冻仪收到采购方通知后,18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其他产品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 质保期: 3年。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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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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