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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4年动车组ATP供电开关改造(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动车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谐3型动车组高级修检修规程》(铁总机辆211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包件完工交货时乙方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重要零部件改造服务完成验收时应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4.维保条款:包件改造产品必须满足《和谐3型动车组高级修检修规程》(铁总机辆211号),改造中发生的必换件、偶换件由承修方负责提供。
5.售后服务及要求:售后质保范围包括为乙方作业范围。乙方接到甲方售后服务要求时,应保证在12小时内,指派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时,需给予正式书面解答,全程跟踪处理,确保不影响行车安全,直至问题解决。乙方在售后服务时所产生的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售后时作业质量标准及要求须无偏差执行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技术标准。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作业质量需达到质检、验收检验要求,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乙方取送配件机动车辆进入甲方管辖场所时必须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自觉主动地接受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在制定位置停车,在道口和危险地段严禁倒车或者调头,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抢越道口、破坏道口设施强行进入道口。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A01包
动车组ATP供电开关改造:
技术要求及作业内容:改造方式包工包料。
1.需选用专用供电开关,开关型号为CHR16 PC6823,开关接线点电缆采用O型端子
2.需将专用电源开关安装在头车司机室内右柜下方的故障开关控制面板上。
3.布线路径要求:车辆厂提供的ATP主机电源空开位置在司机室左柜布置,增加专用电源开关后所涉及到的电气布线路径依次为:司机室左柜、司机台、司机室右柜、故障开关控制面板。线束可以绑扎在左右柜及司机台框架上,布线路径如图9红线所示。
4.根据布线路径要求,需要拆除司机室左右柜上盖板、立盖板及司机台下罩板,司机室脚踏,待布线、接线、测试完成后恢复盖板及罩板。
5.安装验收要求:
(1)外观、接线检查。各设备无裂纹,无明显缺陷。各设备安装螺栓应固定牢固。各设备连接器紧固到位无松脱。
(2)功能检查。布线完成后进行导通及配合相关信号系统厂家进行功能测试,确认功能正常。
6.安全要求:
(1)乙方进入甲方管辖场所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乙方离开甲方管辖场所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厢式货车、轿车等必须开箱确认。如有需要运出厂区的货物、废品、油料、设备、配件等物品必须到甲方所在部门值班室开具《出门证》,由相关人员签字,将其出示给安保人员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安保人员有权不放行。
(2)乙方进入甲方管辖场所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厂区限速及限高规定,严格按照厂区道路标志线行驶,不得抢越道口、破坏道口设施强行进入道口。
(3)乙方进入甲方管辖场所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位停放,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的生产秩序。
(4)乙方人员在厂区横越线路、道口时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制度。顺线路行走时要在路肩上行走,不得在轨道中心、枕木头上行走。
(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负责在作业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安全监管、治安消防、人员培训、劳动用工、事故处理和安全质量等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性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招标配件所属动车组的主机厂;
b.招标配件的产品生产厂;
c.招标配件的产品维修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a.主机厂,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所属型号动车组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b.招标配件的产品生产厂或维修厂,具有经主机厂审查合格并下发的招标配件的维修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a.主机厂无要求;
b.产品生产厂,具有与主机厂或各局集团公司签订的招标配件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采购或维修或改造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c.产品维修厂,具有与主机厂或各局集团公司签订的招标配件近五年内任一年的维修或改造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8:00时起至2024年5月8日8:00时(北京时间)止。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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