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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化运行,减少装置员工老龄化和人员流动影响,加快提高新员工的工艺操作技能、工艺事故处理意识和能力、安全生产意识,结合以装置操作员技能培训经验,针对炼油厂生产装置进行定制升级开发其装置仿真培训系统。
本项目针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的常减压(含轻烃回收)、蜡油催化(含催化反再+分馏)、柴油加氢、汽油醚化、烷基化(含废酸)、延迟焦化、污水汽提共计7套生产装置仿真培训系统。
2.2招标范围:炼油厂的常减压(含轻烃回收)、蜡油催化(含催化反再+分馏)、柴油加氢、汽油醚化、烷基化(含废酸)、延迟焦化、污水汽提共计7套生产装置仿真培训系统完善改造。
2.3标段划分: 无
2.4服务要求/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 乌石化公司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2023年的未完成,则提供2022年度的);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应具备五年以上国内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仿真培训系统开发经验,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备至少5套以上国内炼化装置仿真培训系统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应包含仿真或者OTS字样),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转包合同无效)。
3.5、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7日16:00至2024年5月 13 日13:00 (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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