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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霸州市段)征迁移民资产评估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霸州市段)分为防洪工程及安全建设两部分。(1)防洪工程结合安全区围堤建设,加高加固蓄滞洪区北大堤、老大清河左右堤和千里堤,使东淀设计行滞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对淀内的中亭河和东淀大清河进行治理,提高过流能力,减小中小洪水淹没损失;通过新建任庄子进洪口门,小牛角洼上、下开卡分洪口门(霸州市部分),实现有控分区分洪。(2)安全建设安全建设主要任务为建设9个安全区,安置25个村庄。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本项目招标限价:参照按照冀价经费(2013)1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霸州市段)竣工验收通过后止。
2.2招标范围:对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霸州市段)征迁移民安置勘察定界资产评估服务,主要包括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霸州市段)涉及的征迁移民安置勘察定界房屋及附属设施、树木、坟墓、机井等,以及工矿企业资产测量评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或财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资产评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9 08:30至2024-05-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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