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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比选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比选。
1.1.1项目性质:本项目为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1.1.2比选范围;主要针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人工智能研究院租用的国际传媒港F1座29层进行设计及装修改造工程建设。该办公区现交付标准为毛坯,无办公家具、无装修分区等,不具备办公区使用条件,为尽快打造功能全面、分区合理、环境舒适的办公区,据此启动本工程采购。
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所需的设计服务。
施工服务:包括现场装修施工、现场图纸修改、配合竣工验收等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
1.1.3比选规模:本项目国际传媒港F1座29层,装修面积约1987.8㎡,具体建设规模工程量详见《附件4.参选报价文件》。
1.2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徐汇区。★1.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上海市相应规范要求。
★1.4技术标准和要求:参选人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比选人相关要求。
★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提供终版装修设计方案,2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
★1.6承包方式:设计及装修改造总承包,包工包料,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参选人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详见《附件4.参选报价文件》。
★1.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24个月。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38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参选人须同时提供上述有效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4分包要求:本项目消防部分可实施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参选人实施分包的,分包单位资质须得到比选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参选人实施分包的在参选阶段须提供承诺,承诺其分包单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参选人不实施分包的,参选人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有效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6 业绩要求:
(1)设计部分:参选人须具备签署日期自2021年5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的业绩经验至少1个(须包含智能化设计部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施工部分:参选人须具备签署日期自2021年5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的业绩经验至少1个(须包含装修施工部分),且单个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按框架或合同数量计算。业绩金额按合同或框架合同下单个订单的金额计算。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8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
1)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
2)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如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需在注册证书扫描件后另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负责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1名,其中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以及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如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需在注册证书扫描件后另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
(5)专业施工队伍:须具备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要求的施工队伍(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及施工负责人),至少包括5名施工人员,施工人员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例如登高证、电工证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三者角色不能复用。
2)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清单列表(列明分工角色),并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往前最近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14时00分至 5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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