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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GH-C2024-0024
项目名称###市通州区实验中学改造工程(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7.********万元(采购包1:744.********万元;采购包2:75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包人民币708万元(人民币),2包人民币753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该项目实施内容包含对实验中学教学楼、宿舍及食堂等实施改造提升、硅PU场地改造、外墙真石漆工程、内外墙涂料出新、屋面防水门窗改造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70日历天(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4.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B证扫描件;
6.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法人授权书;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磋商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许可证。
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响应人在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信用中国”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编号:JSZC-********-JSGH-C2024-0024
项目名称###市通州区实验中学改造工程(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7.********万元(采购包1:744.********万元;采购包2:75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包人民币708万元(人民币),2包人民币753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该项目实施内容包含对实验中学教学楼、宿舍及食堂等实施改造提升、硅PU场地改造、外墙真石漆工程、内外墙涂料出新、屋面防水门窗改造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70日历天(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4.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B证扫描件;
6.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法人授权书;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磋商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许可证。
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响应人在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信用中国”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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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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