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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2日,是龙源电力在辽宁省负责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的区域性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已在沈阳、本溪、丹东、阜新、铁岭、朝阳等6个地级市建成15座风电场、2座220kV变电站、1座储能电站,在运风电机组904台,总装机容量113.1万千瓦。按照最新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属地环保部门具体要求,对辽宁龙源本部和所管理的9家项目公司及所辖16家场(站)开展电力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开展对应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服务,并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专家队伍进行评估工作、出具报告,同时向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备案和向属地环保部门备案工作。
2.1.2招标范围:按照最新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部和所管理的9家项目公司所辖风电场站开展电力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开展对应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服务,并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专家队伍进行评估工作、出具报告,同时向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备案和向完成属地环保部门备案工作,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工作。
2.1.3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完成标准化验评及相关培训,并在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完成备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向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完成备案,取得回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应急预案咨询项目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3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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