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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内容:312国道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城市雕塑项目
三、工期:35天,合同签订后7月30日前完成交付使用(具体按甲方要求)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6)非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7)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8)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注:1.投标单位在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备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4年6月12日(每日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2024年6月12日(每日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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