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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饶河县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2)”,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2)
2.2建设地点:小佳河镇小佳河村、创新村长河屯、龙山屯
2.3建设规模:小佳河镇小佳河村内新建3.5米宽水泥路560.496米;创新村长河屯新建4.5米宽水泥路2490.619米、龙山屯内新建4.5米宽水泥路2979.498米等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多的为准)。
2.4招标控制价:7083703.66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共1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潜在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范2号文件)相关要求,并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要求进行承诺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限之后的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10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11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26日1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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