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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工程项目尾矿库库内采石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毕,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请登录)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工程项目尾矿库库内采石工程项目 2. 建设单位:新疆美盛矿业有限公司 3. 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4. 建设地点: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矿区位于新源县城东南170°方向,直距约31km,实际距离约100km。 5. 招标范围 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本次项目主要为采选工程项目尾矿库库内采石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表土开挖、采石剥离、回填,采石、爆破、二次破碎、采石场联络道路、截洪沟、排水沟等工作内容等(施工项目以最终设计施工图为准)。 6. 报价要求:本工程报价采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方式。 7.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2.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信誉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近36个月内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提供2个及以上露天采矿(取石)施工类似业绩。 5.人员要求: 5.1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近三年内 (2021年1月至今) 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同等或以上规模)。 6.其他要求: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2 与本项目前期的可研、设计或咨询服务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3 投标人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6.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交投标文件,且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成员各方有关的证书、执照、资料等; (6)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7)若联合体最终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承包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4日18: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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