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河北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正在报名]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2024年脱硝用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2024年脱硝用液氨采购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脱硝用液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405DTGJ-W1004
2.2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马头镇邯峰路北
2.3建设规模:2×300MW
2.4供货时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材料名称:脱硝用液氨
2.6数量:2000吨(暂估量)
2.7技术规格:液氨品质符合GB/T 536-2017《液体无水氨》技术要求中优等品等所有指标要求,其中氨含量≥99.9%,残留物≤0.1%。
2.8招标范围:脱硝用液氨采购,暂估量2000吨。我公司2024年下半年度开展脱硝尿素改造工程,实际以脱硝改造试运行情况确定液氨供货总数量和供货时间。招标液氨单价(即单价合同),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和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
2.9交货地点: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招标方指定地点。
2.10交货期: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以招标方具体通知为准)
2.11其他:如供货中断或未达到质量要求将直接影响招标单位环保系统设备退出,造成环保或发电机组停运事件,所以任何情况下不得供货中断或质量不符而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投标方要提前采取措施以避免造成推迟供货和其他履约缺陷,导致承担发电量(含工业、生活供热中断)损失、政府环保处罚等相应责任赔偿金,因上述情况造成的损失全额从货款中扣除。
运输能力方面根据政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要求“建立完善进出厂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基础台账,企业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应监控并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的完整车牌号、车辆排放阶段。禁止运输车辆通过未纳入监控范围入口进出厂区。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气)中重型货车,必须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或新能源绿牌货车。政府部门对运输车辆的要求有可能逐步升级为必须新能源车,供应商应做好应急预案,避免发生断供风险。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签订合同(按价格排序,供货比例6:4)、以满足保电事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1.1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经销商、代理商需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合作协议或授权书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本次招标生产商与经销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1.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生产能力,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自有运输队伍的应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运输采取租赁的应提供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
3.2.1.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自有运输队伍的应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运输采取租赁的应提供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
(3)提供液氨货源厂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销售液氨累计总量大于等于2500吨的供货业绩,提供反映供货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2024年脱硝用液氨采购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脱硝用液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405DTGJ-W1004
2.2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马头镇邯峰路北
2.3建设规模:2×300MW
2.4供货时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材料名称:脱硝用液氨
2.6数量:2000吨(暂估量)
2.7技术规格:液氨品质符合GB/T 536-2017《液体无水氨》技术要求中优等品等所有指标要求,其中氨含量≥99.9%,残留物≤0.1%。
2.8招标范围:脱硝用液氨采购,暂估量2000吨。我公司2024年下半年度开展脱硝尿素改造工程,实际以脱硝改造试运行情况确定液氨供货总数量和供货时间。招标液氨单价(即单价合同),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和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
2.9交货地点: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招标方指定地点。
2.10交货期: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以招标方具体通知为准)
2.11其他:如供货中断或未达到质量要求将直接影响招标单位环保系统设备退出,造成环保或发电机组停运事件,所以任何情况下不得供货中断或质量不符而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投标方要提前采取措施以避免造成推迟供货和其他履约缺陷,导致承担发电量(含工业、生活供热中断)损失、政府环保处罚等相应责任赔偿金,因上述情况造成的损失全额从货款中扣除。
运输能力方面根据政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要求“建立完善进出厂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基础台账,企业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应监控并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的完整车牌号、车辆排放阶段。禁止运输车辆通过未纳入监控范围入口进出厂区。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气)中重型货车,必须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或新能源绿牌货车。政府部门对运输车辆的要求有可能逐步升级为必须新能源车,供应商应做好应急预案,避免发生断供风险。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签订合同(按价格排序,供货比例6:4)、以满足保电事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1.1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经销商、代理商需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合作协议或授权书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本次招标生产商与经销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1.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生产能力,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自有运输队伍的应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运输采取租赁的应提供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
3.2.1.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自有运输队伍的应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运输采取租赁的应提供在有效期的租赁合同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含本次采购标的物);
(3)提供液氨货源厂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销售液氨累计总量大于等于2500吨的供货业绩,提供反映供货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