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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自采2024-YCZX(025)
2、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病案数字化扫描归档系统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66000.00元
4、最高限价:66000.00元
5、采购需求: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病案数字化扫描归档系统建设项目,1项,最高限价:66000.00元,项目概况: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病案数字化扫描归档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内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病案数字化扫描归档系统建设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及交付。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病案数字化扫描归档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病案数字化扫描归档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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